2009年8月20日在新化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建光、欧阳清平、彭源湘、罗彬、罗顼、康光辉、樊少青、曹克南、袁志伟、周小桃、罗爱玉、伍黎明、李青云、刘光辉、刘琼、伍灵芝、陆卓夫、胡家旭、刘助军、吴进贵、李桂兴、谢元思、康学文、刘斌、杨益兵等同志为新化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公告。
新化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8月20日
来源:今日新化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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