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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6-04 14:34:27 字号:

  新诚发[201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上渡办事处、国有林场、新化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现将《关于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实施方案》精神,把评选活动作为我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协调,进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新化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2日

  关于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程和加快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步伐。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新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办[2011]15号)精神,经县委、政府同意,中共新化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决定,采取网上投票评选和评审小组综合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主题

  文明诚信是构建和谐新化、文明新化、诚信新化的核心理念,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通过本次评选,推出一些诚信建设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诚信形象,培育企业品牌,提升企业文明指数和知名度,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活动主题是“倡导诚实守信,建设文明新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化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邓光吕(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组委会副主任:李劲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沅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组委会成员:县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新化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新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新办[2011]152号文件)、创建办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游小波(县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副主任:康细荣(县委宣传部政研室主任),办公电话:3238020。

  三、奖项设置

  1、优秀诚信单位 (5名)

  2、优秀诚信企业 (5名)

  3、优秀诚信企业家(5名)

  四、时间安排

  2012年2月15日至7月25日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范围

  1、优秀诚信单位:县直各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包含独立核算的副科级机构)

  2、优秀诚信企业:各商场(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公司、汽车修理厂、驾校、武馆、旅游景区及餐饮(食品)、酒店(宾馆)、旅行社、电子、矿业、医药、电信等企业,符合参评条件均可申报。

  3、优秀诚信企业家:在本县内依法注册登记2年以上,实行独立核算,积极参与并组织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和“百诚万店无假货”活动,为商贸流通业做出积极贡献的、有良好经营信誉的商贸流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二)申报方式

  采取各系统、各行业协会或社团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按分配的名额予以落实。申报“优秀诚信单位”的填写《优秀诚信单位申报表》;申报“优秀诚信企业”填写《优秀诚信企业申报表》;申报“优秀诚信企业家”统一填写《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诚信单位”,应上报申报表,上两年度上级部门对本单位的考评材料(所获荣誉复印件),以及在建设诚信新化和文明创建中做出的工作成绩;申报“优秀诚信企业”,应上报申报表、申报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获荣誉的复印件,其中申报报告要参照各项申报条件要求,能够充分反映本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主要经营业绩;申报“优秀诚信企业家”,应上报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及所获荣誉复印件。优秀诚信单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优秀诚信企业和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表、申报报告和企业家事迹材料要形成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425571782@qq.com。

  网上投票请登陆红网新化站:www.xhrednet.com

  《申报表》也可到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关于评选新化县2012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和优秀诚信企业家的通知》中下载。

  (四)优秀诚信单位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县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诚信新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09]33号)附件四和附件六进行。

  (五)优秀诚信企业申报条件

  1、积极组织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办公及营业场所有明显的宣传标识,购物环境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有切实可行的惠民利民制度措施,职工参与度高,对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推动效果明显。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依法纳税。证件齐全,合法经营。

  3、诚实守信。商品质量长效管理制度规范,商品资证齐全,严格质量准入,货真价实;各类商品统一标签,合理定价,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价格欺诈行为,不销售伪劣产品;严格遵守合同,具有良好的供应商和客户关系。

  4、管理制度健全。在企业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方面,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监督保障措施完善,职责明确,工作规范。

  5、经营服务规范。具有顾客至上,服务至诚的服务理念。制定覆盖售前、售中和售后全过程服务标准,严格践行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广告信息真实、准确,不误导和欺诈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企业发展理念好,业绩显著。

  6、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重视安全经营,无安全责任事故。

  7、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六)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条件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及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诚实守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怀企业员工利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所领导的企业及个人无社会不良记录。

  3、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对文明诚信企业有强烈的创建意识,把文明诚信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信用制度健全,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文明诚信教育。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身心健康,无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股份制企业没有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5、具有较强的开放意识和创新精神,重视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所领导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六、评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由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并下发《关于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的通知》,广播、新闻、《今日新化》、网络配合宣传造势,动员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申报,提报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资格初审阶段(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15日)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单位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分别确定10名候选名单。

  第三阶段:公示投票阶段(2012年5月16日至6月20日)组委会将所有候选单位、个人及相关资料通过《今日新化》、活动专用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网上投票的方式,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和投票。

  第四阶段:实地考察评估阶段 (2012年6月21日至7月14日)评委会对入围名单进行实地考察,审核候选人的相关指标,对相关候选名单进行实地评估,确保评选结果实至名归。按照评选规则确定的各项指标,结合公众投票结果和实地考察的结果,评审小组组织综合评估,评出相关奖项。

  第五阶段:领导审核表彰奖励(2012年7月25日前后)评审结果报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对经审核确认的“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和“优秀诚信企业家”,选择适当时机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牌及证书,并在《今日新化》及红网新红站进行公示,在全县范围进行表彰宣传。

  七、工作要求

  开展2012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优秀诚信企业”、“优秀诚信企业家”评选表彰授牌活动是我县文明创建和诚信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宣传企业、促进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提升企业品牌和新化文明形象,增强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的评选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扎实地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诚信新化、文明新化创建活动。

  3、严格评审标准。这次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标准高,要求严,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宁缺勿滥,保证评选活动高标准、高质量进行。要注意推出和树立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典型,以保证其广泛性和代表性。

  附件:1、《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化县优秀诚信企业和优秀诚信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3、《新化县优秀诚信单位申报表》

  4、《新化县优秀诚信企业申报表》

  5、《优秀诚信企业家申报表》

                                                                                                                                     中共新化县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2日

来源: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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