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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公示
2013-12-27 11:07:52 字号:

  为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娄底市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评审,新化宾馆满殿香大酒店、新化县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新化县第三中学食堂等三家单位符合示范单位的标准,决定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间七天。

  监督举报电话:0738-3215312

  新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来源:新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新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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