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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局常态化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2015-01-30 13:59:55 字号:

  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文才 刘晓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规定,新化县煤炭局常态化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第一批矿井考核验收工作已于11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考核验收工作于12月中旬开始,年底前完成。

  确保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县煤炭局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为煤矿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增强煤矿的达标意识,并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验收,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岗位达标、动态达标,取得了明显成效。

  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县煤炭局2014年12月1日发出通知,于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组织对河西监管区的芦一井、芦二井、胜利、稗冲、稠木煤矿,桑梓监管区的金鸡山、算溪、建新煤矿,温塘监管区的玖威矿业、韩家山、祥星煤矿进行考核验收。要求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开展自评工作,将每月自评情况建立统一管理台帐,存档并备查。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各煤矿必须于12月10前将自评情况、申请考核验收报告一并上报至各监管区或安监站,逾期未申请的,一律不予考核验收。安全监管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现场验收,做到合格一个,放行一个。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凡是考核验收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矿井,一律下达停产整顿指令,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期间,一律停止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受理,逾期仍不达标的矿井,列入全县第二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矿井名单。

  截止目前,新化县已全面完成保留的21对生产矿井的验收考核工作。其中兴华煤业、雄兴、联合、焕发矿业、珠溪煤业、金盛矿业、桑梓、联新等8对矿井已通过市煤炭局的逐矿验收,并行文上报省煤炭管理局;算溪、铜车坝、乐田、稠木等4对矿井已通过市煤炭局的抽查;稗冲、胜利、芦一井、芦二井、金鸡山、晏家、祥星、玖威矿业、韩家山等9对矿井通过了县级初验,正在积极向市局上报之中,其芦一井申报国家二级达标矿井。

  通过常态化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县煤矿安全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下半年全县煤矿安全效果、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文才 刘晓东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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