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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荣华乡中心幼儿园向社会公开出租承包的公告
2016-05-05 10:49:42 字号: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新化县荣华乡中心幼儿园向社会公开出租承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出租标的物为新化县荣华乡中心幼儿园,围墙内土地面积1830平方米,建筑面积1625平方米,与主公路相连的进校20米公路,中心幼儿园牌子及相关设备设施、办学经营许可权。

  二、 租赁年限:8年

  三、 起租价:每年13万元。

  四、 经营范围:只准依法依规办幼儿园,不得作为它用或转借转租。

  五、 付款方式:自签订承租合同之日起,第一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在前一年租期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依此类推。

  六、 采取有保底价的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每次加租幅度为1万元整倍数,只要达到保底价,上不封顶,以最高竞租者为承租人。

  七、 竞租保证金:20万元(其中:财产保证金10万元)。收款开户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户名:梁文格,账号:89031440024300792011,用途:竞租保证金。

  八、 特别说明:

  1、承租期间,承租人享有幼儿园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由中心学校按政策安排。但办学的方针、政策、招生、收费等必须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2、承租期间,承租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给师生买好各种保险,应具有防火、防盗、防事故等一切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园内外师生安全,无论一切大小事故概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一切损失。

  3、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处理幼儿园周边工农矛盾。

  4、承租期间,因政策冲突原因,无法继续承租办园,租金年退年,所购不动产设备无偿归荣华乡中心幼儿园所有,可动资产设备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置。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租。

  5、中心幼儿园现有教学、生活相关的设备设施全部承包给承租人使用(详见附表)。所有设备在使用中如有故意损坏,由承租人负责赔偿。自然损坏的由承租人自行维修,实在不能维修使用的应报请中心学校报损核销,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未报损核销的承租人需按原价赔偿。

  6、承租期满,承租人所购设备的不动资产一律无条件无偿归荣华乡中心幼儿园所有,其他可动设备承租人在7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置,不能影响荣华乡中心幼儿园另行运转方案的实施。

  九、 竞租报名条件

  1、 凡我国境内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其它组织或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 园长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幼儿教育资质。

  十、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6日下午4时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

  地点:竞租人凭银行保证金进账单,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公民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办园经营方案到荣华乡天华中学报名,办理有关竞租报名手续。

  十一、竞租时间、地点

  2016年5月17日上午10点18分在新化县荣华乡天华中学会议室进行,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十二、本次竞租公告在新化县新闻网、政府网、在县城、荣华乡政府、中心学校等地段张贴公布。

  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新化县荣华乡天华中学或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咨询,查阅有关资料。联系电话13467883666(刘先生)13875460111(梁先生)13973886062(苏先生)。

  荣华乡天华中学

  新化县国产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六年五月四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荣华乡中心幼儿园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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