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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严格医疗机构监管执法,斩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途径
2020-02-09 20:09:39 字号:

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伍前民) 2月8日上午,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局长谢自明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再一次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检查,这是2月份来该局对其进行的第三次检查。目的在于检查该中心收治新型冠状病毒疑似和确诊患者以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水)的处理情况,斩断新型冠状病毒“后路”,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

记者获悉,自打响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以来,该局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环保重点工作,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疫情应对工作,成立以谢自明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三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县涉及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是否规范;医疗废物转运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是否做到一日一清;是否配套建设有医疗废水处理装置;消毒措施是否到位;医疗废水在线监测是否运转正常。整个春节执法人员没有放假,截止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2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做到紧盯不放、务见成效。

(一)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并加强消毒处理。尤其是对新型病毒的收治场所新化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督促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见附件)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督促县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切实加强消毒工作,对其下达《交办函》,采取利用微信、视频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其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针对当前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余氯量可能偏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的实际,督促污水处理中心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标。

(三)加大农村医疗污水处置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所)因地制宜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专门的灭菌消毒,对每个医院(含卫生院)下达《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防止病毒通过医疗废物(水)扩散。严格污水灌溉的环境管理,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医疗污水。

(四)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伍前民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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