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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与思考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进自然和谐共生
2022-06-10 22:19:07 字号: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强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必须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需求。

一、统筹协调,集中攻克难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围广、难度大,必须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运作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的制度机制,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层党委政府要统一调度,协调各方,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压紧压实镇、村两级责任,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人人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缺乏内生动力,多数村民存在“局外人”现象,认为整治环境是政府的事,和自己无关。基层党委政府要坚持党员先行,动员群众,依靠群众,大力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村民的参与性,培养广大村民自己动手建设美丽乡村,努力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村民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受益者、参与者、建设者。

三、长效运行,建设美丽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工程。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同时,充足的资金是治理机制的有效保障,要积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集体、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着眼长远,努力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作者/曹家镇小洋村党总支书记助理 田淑菡)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田淑菡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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