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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非法采矿一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2026-02-11 21:33:18 字号:

亲爱的村(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此提醒:非法采矿,绰对禁止!

一、非法采矿危害大,生命安全无小事

非法采矿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私挖乱采会破坏山体、引发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冲毁房屋、阻断道路,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非法采矿点缺乏安全防护设施,极易诱发透水、坍塌、爆炸等安全事故,一旦出事就是家破人亡的悲剧;

乱采滥挖还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破坏农田、林地和生态环境,对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构成恶劣影响。祸及子孙后代。

二、法律红线不能碰,违法犯罪必受罚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才能开采矿产资源。凡未取得许可擅自勘查、开采,或以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名义变相盗采,或在禁采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采矿,以及收购、运输、销售盗采矿产品,或为非法采矿提供协助的,均属违法行为,必将面临严厉处罚。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将按危险作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连带责任:为非法采矿提供设备、场地、运输等协助的,也将依法受到处罚。

三、全民参与齐监督,共同守护平安家

朋友们,非法采矿害人害己害社会,打击非法采矿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和参与:

请大家自觉远离非法采矿,不参与、不协助、不包庇任何非法采矿行为,不要受眼前的短期利益驱使,否则得不偿失;

发现身边有非法采矿线索(如隐蔽矿点、夜间违规作业、非法运输矿产品等),请及时向我们举报,我们会对举报人员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对查实的举报给予500一3000元奖励(涉及多名举报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提供准确信息的人);

若您身边有人正在参与非法采矿,请主动对其进行法治观念宣传教育,劝说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避免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祸。

矿产资源不可再生,生命安全不容侥幸。让我们携手并肩,自觉抵制非法采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举报电话:魏15873873688  苏15973883638  郭13873847136  刘15115860866

新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非法采矿通告_1.png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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