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贷款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二、财政贴息政策。
对21家全国性银行申请再贷款用于投向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贷款项目,中央财政按照规定和程序给予一定贴息。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贴息条件: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并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
三、支持范围
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机械、航空、船舶、轻纺、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具体可咨询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
四、申报流程
企业(项目单位)在21家全国性银行中自主选择意向合作银行,在与意向银行初步对接后,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http://kpp.ndrc.gov.cn)申报,提交至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初审,各级发改部门逐层审核通过后推报至国家发改委终审,通过后的项目清单将推送至相关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银行在推荐的项目清单中,按照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贷款发放后,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贷款贴息,银行直接在收息时予以扣除。
五、政策咨询
(一)项目申报、要素保障等事项,可咨询属地发改部门
娄底市发改委:0738-8269983
娄星区发改局:0738-8520560
冷水江发改局:0738-5869000
涟源市发改局:0738-4980416
双峰县发改局:0738-6825178
新化县发改局:0738-3238628
娄底市经开区产业发展局:0738-8652030
(二)项目贷款政策等事项,可咨询相关银行
工商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8360686
农业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7185011
中国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8313045
建设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8112815
交通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8809026
邮政储蓄银行娄底市分行:0738-8269053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