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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解读(六)
2024-10-25 16:31:46 字号:

为深入推进新化文印产业健康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版权、鼓励创新”的版权意识,新化县融媒体中心今天起持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六十三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六十四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届满,但依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在保护期内的,不再保护。

第六十六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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